2016年度第2号经济责任审计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13 来源: 编辑录入:&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中共北京印刷学院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决定委托北京兴中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9月13日开始对工程训练中心(实习工厂)主任(总经理)马兴彦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2014年4月8日——2015年12月11日。校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以上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方面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审计处联系。
电话:60261017
邮箱:shenjichu@bigc.edu.cn
特此公告。
北京印刷学院审计处
2016年9月13日